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是负责本区教育事业的区政府工作部门。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、法规;研究拟订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对基础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领导或指导。
2、指导乡镇政府教育工作。
3、制定教育系统各类教育招生计划,负责学籍管理工作。
4、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人事管理、工资福利和培训工作。
5、负责社区教育、校外教育的规划和管理工作;按权限负责区内高等教育的有关管理工作。
6.按权限负责审批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置、变更和终止,并实施监督和指导。
7.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和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外社会治安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。
8、负责教育统计和教育信息发布工作。
9、负责教育经费和财产的管理;负责直属单位基建、修缮工作,指导乡镇属学校的基建、修缮工作;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。
10、代管房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;协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。
11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